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一方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助,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这种补偿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具有严格、特定的依附关系,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紧密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虽然经济补偿金并非直接因人身损害而获得,但其性质类似于一种对个人的经济扶助,与个人的劳动关系和就业状况紧密相关,因此可以类比为该条款中所指的“补偿”。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这部分财产应归属于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一方,无需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