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赠与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

男方赠与小三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以及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2.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都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1. 如果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这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财产权。
2. 由于该赠与行为损害了女方的利益,且小三得到赠与并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因此小三得到的财产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三、法律依据与诉讼权利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被男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
综上所述,男方赠与小三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女方同意,女方是有权追回该财产的。这既体现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也维护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