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行为必须以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这一规定明确了父母作为监护人时,有权通过遗嘱来指定新的监护人。
然而,如果父母并非当前的监护人,或者父母已经丧失监护能力(例如,因病重、离世或其他原因),则他们不能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的选择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这些条款详细列出了在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时,有资格和顺序成为监护人的人选。
总的来说,虽然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是可能的,但这一做法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主要取决于父母是否当前正担任监护人。如果不是,则需要遵循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选择顺序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