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范围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的。**
###一、直系血亲
1. **定义**: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2. **法律限制**:直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增加遗传疾病和出生缺陷的风险,对后代健康不利,同时也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和家庭秩序。
###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 **定义**: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
2. **具体范围**: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 伯、叔、姑与侄、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3. **计算方式**:以己身为一代,从己身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代,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超出这个范围的亲属,通常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 **法律限制**: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也禁止结婚。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因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包括遗传疾病风险的增加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违背。
###三、禁止结婚的法律依据与原因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 **禁止原因**:
– **优生优育**:近亲结婚容易将生理和精神上的缺陷遗传给下一代,增加后代患隐性遗传病的风险。
– **维护伦理道德**:近亲结婚违背了社会的基本伦理原则和家庭秩序,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的混乱和社会道德的沦丧。
综上所述,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后代的健康、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以及确保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