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夫妻存续期间生活费需要什么材料

在起诉夫妻存续期间生活费的问题时,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却未给予适当帮助,此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以下是起诉夫妻存续期间生活费所需材料及相关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
1. **确定诉讼请求**:在起诉前,需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多少金额的生活费,以及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等。
2. **收集事实依据**:收集能够证明自己生活困难以及对方有负担能力的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医疗费用单据、租房合同等。这些证据将用于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二、准备起诉材料**
1. **起诉状**:撰写起诉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在起诉状中,需明确指出双方为夫妻关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生活困难,而对方有负担能力却未给予适当帮助。
2. **证据材料**:将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并附在起诉状之后。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3. **身份证明**: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
**三、提交起诉材料并等待法院处理**
1. **提交起诉材料**:将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身份证明等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 **等待法院处理**: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是否支持生活费支付的裁定。
**四、注意事项**
1. **保留相关证据**:在起诉过程中及之后,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 **遵守法律程序**:在起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得采取任何违法手段。
3. **寻求专业帮助**: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存在疑问,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虽然该条文主要针对的是离婚时的情形,但在夫妻存续期间,若一方生活困难且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却未给予适当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同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不过,在起诉夫妻存续期间生活费时,需特别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程序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