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
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是遗嘱法律效力的两种状态。有效遗嘱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遗嘱;而无效遗嘱则因缺乏必要的形式或实质要件,无法具备法律效力。
一、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
1.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同样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也无效。
3.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遗嘱可以采用书面、录音录像、口头等形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无效遗嘱的情形
除了上述有效遗嘱构成要件中提到的无效情形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遗嘱无效:
1. 遗嘱中未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整个遗嘱可能被视为无效。
2. 遗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三、遗嘱的效力和变更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在此之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同时,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综上所述,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在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