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一方在外地是否可去委托律师去
**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一方在外地,不能直接委托律师单独办理离婚手续,需根据离婚方式确定处理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情况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 **一方在外地的影响**: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办理离婚手续,包括签署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等关键环节。**即使委托律师,律师也无法代为完成这些需要本人亲自确认的行为**。因此,若一方在外地无法到场,将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的情况
1. **适用条件**: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一方因故无法参与协议离婚程序,另一方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2. **一方在外地的处理方式**:在诉讼离婚中,**一方在外地并不构成障碍**。原告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通过公告送达、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保障缺席方的诉讼权利。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判决准予离婚。
